智能百科 > 生活百科 >

买房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时间: 嘉欣 生活百科

论起买房,买房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的呢?小伙伴们可有了解过?不妨一起来关注下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买房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欢迎参阅呀!

买房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买房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有效。

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房贷担保人要负全责,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房贷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是指担保人自己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此外,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各方面资质来决定给贷款申请人多少授信额度,如果存在帮别人做贷款担保的情况,信用已经在被使用阶段了,银行会综合考虑信贷风险,此时这笔贷款的额度可能会受影响,比实际应该得到的授信额度会低不少。因此,在申请贷款时,应清楚担保类型,明确担保责任与义务,不要盲目替人担保。

2、连带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是指担保人承担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偿还责任的风险。如果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债务。这意味着,即使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需要承担贷款担保责任。这种风险的存在,使得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增加了担保人的风险和负担。

3、承担被担保人的债务

担保人承担被担保人的债务,即当贷款人未按时还款时,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获得变现价值从而还清贷款。担保人还要承担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要求根据担保合同而定。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有责任替借款人偿还债务。

4、会影响担保人的个人信用

房贷担保人的风险之一是会影响担保人的个人信用。在担保期内,借款人贷款逾期还款,也会影响到担保人的信用记录。如果担保人没有按时还款,导致产生信用污点,贷款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也会受影响,严重的还会被拉入贷款黑名单。因此,作为担保人,需要谨慎选择借款人,避免逾期还款,以免影响个人信用。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贷款担保人通常会面临以下影响:

1. 连带责任:作为贷款担保人,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需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这可能包括与贷款机构进行一系列沟通和协商,以努力找到解决方案,并支付任何与贷款相关的费用。

2. 信用影响:担保行为将直接影响担保人的信用评分。如果借款人违约并导致贷款机构追讨债务,担保人的信用评分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3. 法律风险:担保关系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和纠纷。作为贷款担保人,可能需要签署相关协议,确保自己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确保与贷款机构的沟通和协商符合法律规定。

4. 经济压力:在某些情况下,担保人可能需要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经济支持。这可能会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产生压力。

5. 声誉风险:作为贷款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未能偿还债务,这可能会对担保人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这可能涉及与贷款机构的协商和沟通,以及可能的法律程序和纠纷。

总的来说,作为贷款担保人,您将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因此请在考虑作为贷款担保人之前仔细评估这些影响,并确保您了解并愿意承担这些责任和风险。

担保贷款有哪些具体分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合同担保方式有什么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

368